
各位学生家长: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扎实推进,学生助学力度不断加大,助学政策不断完善,助学内容越来越丰富。为使广大学生及家长清晰助学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学生能享受助学待遇,特在此向您介绍我市现有的助学政策。(以下项目如有多项符合条件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补助,相同内容的补助不重复享受,例如:生活费补助只享受符合条件中其中最高标准的一项,但住宿费补助与生活费补助内容不同,可另行享受)。
一、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
具有本校学籍(高三复读和学籍不在本校的学生不属于资助范围)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中生,包括存在返贫风险的原建档立卡学生、残疾、低保、五保、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等各类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每人每学期1150元。
★申请流程:
学生于9月开学向学校资助办公室领取《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东莞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申请表》,于9月10日前将填写好的两份申请表以及身份证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正本及两份复印件,正本用于学校当场核验,复印件用于学校存档和上报)上报给学校资助办公室。经学校受理初审后进行公示,结果上报市教育局。资助名单经审核无误后,由财政部门下拨补助经费给学校,由学校将补助款项拨付到学生的社保卡银行账户,并做好签领工作。
二、普通高中免学费
★资助对象:
具有本校学籍(高三复读和学籍不在本校的学生不属于资助范围)的残疾学生、本市户籍低保和五保家庭、外市农村户籍低保和五保家庭、存在返贫风险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资助标准:
公办普通高中免收学杂费;民办普通高中按每年每生2500元标准减免(残疾学生按每年每生3850元标准减免)。
★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报名注册时(符合条件的学生在9月10日前向学校提交)向学校提交《残疾证》、《低保证》、《五保供养证》、《扶贫手册》等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户口本(证明材料需正本及两份复印件;原件用于学校当场核验,复印件1份用于学校存档,1份用于上报市教育局),以及提交《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东莞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申请表》。家长可在缴交学费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经学校审核无误后可先减免学费,上级部门审核不符合条件的需补缴学费。
(注意上述低保证和五保证需在有效期内)
三、东莞市低保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
★补助对象:
具有本校学籍(高三复读和学籍不在本校的学生不属于资助范围)的东莞市户籍低保家庭学生
★补助标准:每人每学年生活费补助1800元、住宿生住宿费补助600元、学(杂)费补助2500元(如已享受学校免学费政策,则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补助)。
★低保家庭学生认定:
以东莞市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低保证》为准
★申请流程:9月10日前,由学生(或家长)携带学生身份证(或户口本)正本及复印件、《低保证》正本、用于领取补助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等资料到村(居)委会办理登记手续。村(居)委会上报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后,由镇街教育管理中心提供镇街公共服务办审核,最后由镇街教育管理中心进行公示,结果上报市主管部门,由市相关部门将补助资金划拨给镇财政部门,再由镇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发放给学生(家长)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东莞市低收入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
★补助对象:具有本校学籍(高三复读和学籍不在本校的学生不属于资助范围)的东莞市户籍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
★补助标准:每人每年1500元
★学生认定:以东莞市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或《支出型困难家庭证》为准
★申请流程:9月10日前,由学生(或家长)携带学生身份证(或户口本)正本及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或《支出型困难家庭证》正本、用于领取补助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等资料到村(居)委会办理登记手续。村(居)委会上报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后,由镇街教育管理中心提供镇街公共服务办审核,最后由镇街教育管理中心进行公示,结果上报市主管部门,由市相关部门将补助资金划拨给镇财政部门,再由镇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发放给学生(家长)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东莞市特困生教育救助
★资助对象:
具有本校学籍(高三复读和学籍不在本校的学生不属于资助范围)的东莞市户籍特困生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3000元
★学生认定:以东莞市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为准
★申请流程:9月10日前,由学生(或家长)携带学生身份证(或户口本)正本及复印件、《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正本、用于领取补助的社保卡复印件等资料到村(居)委会办理登记手续。村(居)委会上报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后,由镇街教育管理中心提供镇街公共服务办审核,最后由镇街教育管理中心进行公示,结果上报市主管部门,由市相关部门将补助资金划拨给镇财政部门,再由镇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发放给学生(家长)的社保卡银行账户。
六、东莞市教育基金会扶助困难家庭子女读书公益活动
★资助对象:
未纳入东莞市政府助学补助覆盖范围的困难家庭子女,符合以下四类之一(且在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期间未领取教育局或镇街相关补助):
(1)莞籍长困:东莞户籍,持有民政部门有效《低保证》《低保边缘家庭证》或《支出型困难家庭证》的子女;
(2)莞籍临困:东莞户籍,未持上述证件,但因自然灾害、本人或直系亲属重大疾病(以《重大疾病保险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为准)导致临时贫困的子女(事件须发生在2025.9.1—2026.8.31期间);
(3)非莞籍长困:非东莞户籍,户籍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家庭,且在东莞学校就读的在校生;
(4)非莞籍临困:非东莞户籍,未纳入户籍地认定,但因自然灾害或重大疾病等导致临时困难,且在东莞学校就读的在校生(事件发生时间同上)。
★资助标准:高中生:低保3000元/学年,非低保1450元/学年
★申请流程:9月20日前,学生或其家长(监护人)将《东莞市教育基金会2025-2026学年度“扶困助学活动”资助资金申请表》、学生身份证(或户口本)正本及复印件、用于领取资助资金的银行卡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证》(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支出型困难家庭证》)正本和复印件(如符合长困才提交)、造成家庭临时困难的证明材料(如符合临困才提交)提交给就读学校后,由学校审核材料真实性,加盖单位意见和印章确认,并交回申请人;莞籍的受助学生直接把申请表、证明材料提交到户籍所在镇街(园区)教育管理中心,非莞籍的受助学生直接把申请表、证明材料提交到在莞居住地所在镇街(园区)教育管理中心。
温馨提示
(1)若学生属于“存在返贫风险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东莞市外“农村特困救助供养户”、东莞市外“农村低保户”、“残疾学生”等几类学生,可申请享受免学费、国家助学金2项国家财政性资助。
(2)若学生属于东莞市低保户,除可申请享受国家规定的免学费、国家助学金2项国家财政性资助外,还可申请我市低保对象在校生补助,但在校补助中的学费补助和免学费只能按就高不就低享受一项。
(3)若学生属于东莞市低保边缘家庭或支出型困难家庭,可申请我市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在校生补助和国家助学金2项资助。
有关详情可登录东莞市教育局网页,在网页内搜索“助学”,查阅相关文件或指引。
东莞松山湖未来学校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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